
会议项目上,对省市政府及部门引进的重要会议,积极协助主办方申请省市资金补贴,并按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交通、安保等展会保障补贴;

对省市政府及部门和新区共同引进的重要会议,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贴。
对新区引进或举办的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国际性、国家级、专业型会议,人数规模在200人以上的重要会议,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贴。

对在新区举办的获得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(ICCA)认证的国际会议,给予举办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对促进产业、对外开放、扩大消费、营销城市作用明显、影响重大的展会项目,经新区管委会批准举办的,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。